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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个强化”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9-08-27  字体显示:  阅读:552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机构编制工作新征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昌邑市委编办采取个强化”,抓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抓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实行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把“笼统的责任”变成“明确的清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室领导具体抓的常态工作机制,有力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和业务学习作为机关干部学习的重中之重,利用周集中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契机,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各级党委纪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通过采取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方式,为机关干部敲响警钟,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筑牢权力运行防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要求,及时对现有的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权力运行环节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针对机关考勤、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机构编制业务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让机关干部常反思、长受益、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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