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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严控机构编制优化资源配置
时间:2015-07-17  字体显示:  阅读:1173次
   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执政资源,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昌邑市编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潍坊市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降低行政成本”要求,把住入口,盘活存量,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

1.规范用编程序,形成工作合力。每年联合组织、人社部门下发通知,牵头做好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使用工作。使用用编计划主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总量控制、多退少补”,严格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严禁超编进人,新增人员不超出当年度自然减员数额,而且在上级批复的用编进人计划范围内略有空余;二是“统筹使用,保证急需”,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本着充实基层、优先补充急需岗位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原则,在编制数额和职位(岗位)空缺内,统筹研究提出用编进人计划;三是“先计划,后使用”,部门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需由其主管部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报编制使用计划,未经核准编制使用计划而补充人员的,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组织、人社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2.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增添编制效力。以“总量不增、保证重点、有减有增”为原则,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在整合内部资源、挖掘自身潜力上多想办法,科学有效的调整机构编制,推进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促进执法、服务重心下移对职能增加的部门,适当增加编制,对职能减少或划转的部门,相应调减编制。同时在“创新使用”上动脑筋、想办法,不仅将收回的编制积极向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重点倾斜,而且探索制定编制管理使用办法,用于解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结构性缺编和急需专业性人才的问题,力争实现编制效益最大化。

3.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充分挖掘潜力。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梳理完善“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财政供养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同时以完善核查基础材料为立足点,对各部门单位机构设立、变更和人员编制核定调整等方面的历史沿革材料,逐一进行统一搜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基础档案459卷,使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材料更加详实准确规范。

    4.拓展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定期更新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在《潍坊日报·今日昌邑》连续刊登上级政策规定,增加工作透明度,达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效果。收集整理编印了《机构编制管理与督查工作宣传手册》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分发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人员,并结合深入部门单位开展调研、评估工作时融入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宣传工作,增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意识。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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