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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个坚持”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
时间:2021-01-12  字体显示:  阅读:457次

昌邑市委编办以问题为导向,以优化为目的,以完善为目标,采取三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高效化、法制化水平。

一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两剥离一保留”原则,做好开发区瘦身强体。将8类30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剥离给相关镇街承担,3类3项开发运营职能剥离给相关企业承担,保留开发区经济建设、规划拟订、公共服务等4个领域34项经济管理职能,确保开发区主要精力更聚焦在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上,推动其“强健体魄”。主动加强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治、中医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及宅基地管理等领域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配备,全力支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为重点领域及基层核增事业编制101名,用编进人计划实现85%以上向基层、民生保障等领域倾斜。

二是坚持协同高效原则,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制定《市直部门单位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部门运行流程再造,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确定流程再造事项155项,形成典型案例47项,完善相关制度42项。加强学习先进地区经验,认真研究完善,科学制定评估办法,采取部门自评、实地评估等方式完成市发改局等8个部门(单位)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工作。编制完成28个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为涉企、为民高频事项减少工作环节112项、精简办事手续84项,实现部门办事流程再优化。指导36个市直部门(单位)编制完善工作规则109项,公布政府部门职责边界事项70项(第一批)、市审批服务局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6项,推动部门间协作配合。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强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将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主要课程,先后举办三期培训班,培训机关干部200余人次,切实提高全市机关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定化认识。创新推行以“一封信、一手册、一张图、一清单、一文件”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首次面向全市10处镇街区、28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函告,使其及时了解机构编制政策和本部门情况,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对5个部门的8项机构编制事项开展跟踪问效,对中医药管理等领域开展重点督查,依托实名制系统加强机构编制业务日常监管,全面加强对部门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的跟踪督查,确保机构编制事项高效有序落实。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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