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构建工作部署以来,昌邑市严格按照省、潍坊市要求,坚持把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构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立足实际、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构建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构建体系,理顺工作关系。退役军人事务体系构建工作部署以来,在市级层面,先行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所属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在镇级层面,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牌子,明确2—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各村(社区)通过两委成员兼职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明确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村(社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是强化督导,夯实主体责任。为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在机构、人员等方面落实到位,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先后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村(社区)贯彻落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督促。目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均已挂牌,市、镇、村共明确700余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了改革后机构、人员、岗位的最佳匹配。
三是多措并举,认真履职尽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以来,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开展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一人一卡、一类一档”的要求,做好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整理完善工作,有序推进采集信息的审核上报。开展了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荐工作。联合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做好“最美退役军人”的表彰宣传工作,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传扬退役军人正能量,引导所有退役军人学先进、赶先进和当先进的热潮。开展了走访慰问工作。通过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生活,特别是对因病、因灾致贫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行了“一对一”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