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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多部门协作全面做好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工作
时间:2018-11-28  字体显示:  阅读:682次

为扎实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上级关于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昌邑市编办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梳理我市议事协调机构,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奠定基石。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为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昌邑市编办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积极整改,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印发《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强化整改措施,坚持一月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发展,以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二是明确部门分工。在2015年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对全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梳理摸底。根据整改责任分工和管理权限,市委办公室负责提供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市委发文,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及市委办公室发文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名单;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供由市政府发文及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名单。市编办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的名单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确保信息准确,为今后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日常管理、动态调整奠定基础。

三是严格清理程序。各部门(单位)对照省、潍坊市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取消情况,结合实际,提出对现有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取消的建议意见及理由。对建议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要求详细阐明理由,包括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以来的工作开展和作用发挥情况,形成简明扼要的书面汇报材料,并提供有关会议通知、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及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作为机构保留的审核内容依据。同时,将根据上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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