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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四个抓手”全面提升机构编制 工作法制化水平
时间:2018-07-27  字体显示:  阅读:744次

为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昌邑市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为目标,狠抓学习教育、建章立制、工作纪律、日常监管,力促意识更加牢固、机制更加规范、管理更加健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更加到位。

狠抓学习教育,牢固法制意识。以“思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在学习党规党章及业务知识的同时,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入手,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普及法律知识,树立“编制就是法”这一观念,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机关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努力提高全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狠抓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机制。制定《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办法》等文件,明确机构编制审核审批范围、原则、程序等,绘制简明工作流程图,坚决落实机构编制“三个一”审批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查找现有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办务会议制度、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细化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等科室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人事管理、限时办结、内部督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为机构编制工作步入法制化奠定基础。

狠抓工作纪律,完善法制管理。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以及法制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健全相互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规范运转流程,不断完善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编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监督检查资料汇编》作为教材印发给各镇街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全面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政策,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规范意识,进一步夯实“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借力“12310”举报电话受理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严肃性。

狠抓日常监管,推动重点改革。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及时更新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健全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协调机制。坚持“一变动,一调整”的原则,安排专人专职对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入出编信息三本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机构管理静中有动,紧跟发展,实现人员编制总量清晰,细节有增有减。信息系统已成为防止变相增设机构、超编进人的“红线”。坚持依法行政,健全日常调研机制,扎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党群机关和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监管等日常工作,通过机构编制大督导、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多项举措,努力形成遵法守法的制度机制和良好氛围,有力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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