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昌邑市编办紧跟改革政策步伐,积极部署,深入推进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
一是注重自查,摸透现状。印发《关于转发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市县“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300余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职责及运转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摸底,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数据。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对接,广泛听取部门(单位)清理意见,科学合理划定清理范围,为下步研究制定规范调整方案打好基础。
二是注重设计,分类整改。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对接,对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14家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法人登记。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全市42家未核定职责的事业单位分两批调整规范了职责职能、领导职数、科室设置。
三是注重结合,确保实效。在清理“僵尸”事业单位过程中,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将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推进,保证改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