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权强镇是指依法通过授权、委托或者机构延伸等方式,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增强小城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在地方改革实践中,也称为“强镇扩权”。
2007年以来,浙江省先后下发《关于关于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强镇扩权改革指导意见》等文件,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2009年以来,广东省先后下发《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积极推进以“简政扩权增财力,服务发展转职能”为主要内容的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