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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组成部门”
时间: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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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453次
政府组成部门市直履行政府基本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设置的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名称一般都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限额内设置,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级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限额内设置,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不使用“组成部门”的提法,统称为“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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