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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委编办以高效能服务助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8-26  字体显示:  阅读:538次
    近年来,烟台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要求,着力优化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推进联动监管,切实助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一、对标新要求,找准着力点,推进高效服务联动监管
    对标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新要求,着力推进高效服务和联动监管。一是抓住公益属性这个关键。严把登记入口,明确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必须满足“非营利、利用国有资产、社会公益目的”三个属性,从批准文件、管理模式、运作方式、资产处置等八个方面,严格审核标准,确保公益方向不偏离。二是着力提升登记服务效能。会同科技部门,研究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公益属性评估、运行评价有关方法程序,对符合条件且契合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预约办”“容缺办”“上门办”,第一时间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身份保障,不断提高登记效能。三是积极推进多方联动监管。联合财政、审计、国资、税务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举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分别对新型研发机构业务开展、章程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免税资格审查、财务收支及资产运营状况等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督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切实强化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截至目前,烟台市已累计登记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22个。
    二、探索新模式,强化支撑点,建立灵活多样体制机制
    打破原有制度约束,着力完善和细化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健全人才流动和管理机制,为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高效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明确新型研发机构不定机构规格,不定行政管理岗位等级,不定编制,实行社会化用人和自主管理运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着力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章程,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所长负责制,构建“研究院”“孵化器”“成果转化平台”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运行模式。同时,积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完善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明确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化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着力激发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聚焦新问题,突破薄弱点,构建规范有序发展格局

    针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烟台市委编办、市科技局联合中国科学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分院专家团队,开展科研机构发展情况调研,为烟台新型研发机构把脉会诊。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有关问题建议,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一是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对部分体制不清、结构不合理新型研发机构提出优化整合意见,既做“加法”,整合优势力量,合理配置资源;又做“减法”,破除机制束缚,推进其在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能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尽快取得突破。同时,探索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科创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优化仪器设施配置和布局,避免重复购置、资源浪费。二是理顺运行机制,保障源头活水。理顺部分新型研发机构组织架构,明确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相互关系和责任义务,突出理事会的领导决策地位,减少相关部门的直接干预和微观干预,有效保证新型研发机构自主权和主动权。三是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产业优势。指导和督促新型研发机构围绕烟台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需求,突出自身优势产业技术和特色研发能力,找准定位、集中发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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