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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机构改革 创新评估长效机制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试点工作做法
时间:2019-07-22  字体显示:  阅读:1001次
    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照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落实“三定”规定,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调整优化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了行政运行机制。编办独立设置,列入区委机构序列,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队伍素质得到了充实和加强。做到了编制、人员、办公地点的“三落实”,部门职责、机构和人员调整全面到位。7月28日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会议后,皇姑区高度重视,将评估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议事日程,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制定了评估实施细则。以评估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效促进了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和体制机制的运行,保证了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为切实加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编委会,成立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评估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杜春华任组长,由区编办主任陈百鸣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副部长袁洁、政府办副主任吴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秦和平、财政局副局长古昕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动员部署,宣传到位。召开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动员和部署大会,明确了市编办对区政府机构“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有关事项,强调了检查评估是机构改革工作的延续和拓展,是对区政府机构体制改革的系统评价和检验,要求每名同志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好评估工作。
    三是准备充分,学习到位。沈阳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展开后,他们第一时间将相关文件下发到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三级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和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三定”规定内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等内容。 
   二、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内容,细化标准
   皇姑区在“吃透”市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皇姑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实施方案》,指导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对指标分解,确保评估指标不漏项。皇姑区评估指标严格按照市评估指标体系中五大考评类别(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部门职能转变情况、理顺明确强化职责关系情况、清理规范机构情况、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设定。同时,他们还重点结合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市里的考核指标逐条细化、分解,经过深挖细抠,他们将市里的25项考核指标细化为30项。
    二是采取正反激励的办法,合理设置评估指标。绩效评估工作是把“双刃剑”。评估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总结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检验“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另一方面,是查找和发现改革中的不足,考核被评估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求改进工作措施办法,进而促进改革成果的深化,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基于此,他们在指标设定上,采取加减分相结合的方式,在明确扣分内容和分值的同时,设立加分项。如对自觉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减少审批事项的每减少一项加0.5分,以此来激发被评估单位提高服务水平, 提高服务效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明确具体的计分标准和权重,确保考核有的放矢。在细化考核指标的基础上,为方便基层更全面地了解机构编制工作,准确掌握评沽重点,也利于准确地进行评估,区里在市设置“考评指标”的基础上,将指标具体化,又设定了对应的计分标准。他们统一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标准,按照工作重点,合理赋予权重。同时,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评估工作,经编委会讨论决定,将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评估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部门指标权重为50分,街道办事处指标权重为20分。  
    四是加大重点部位的权重,设置内部预警信号。为解决以往一些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们在五项考评类别中重点加大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情况”的评估权重,赋予50%即50分的分值,以此来规范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预防和避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发生。
    三、创新评估方式,结合渗透,突出成效
    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该区还重点在评估方式上,进行了深人的研究。
    1、采取看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皇姑区编办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开展自查。一是看自查报告。要求被评估部门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在年度评估工作开展前将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区编办。二是听领导汇报。为切实加强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编制工作的重视,年度评估工作要求由被评估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一方面,可以及时交换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也便于各部门主要领导及时掌握本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查相关材料。评估领导小组将通过查看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检查核验单、出编单、入编单、年检登记等材料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四是访相关人员。针对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个别不能及时甄别、判断的问题,他们通过个别访谈和召集相关人员座谈的方式,全面详实的了解了情况。
    2、采取日常督查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为更全面评估被评估部门执行“三定”方案情况,避免被评估单位突击应付评估,他们采取日常督查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被评估部门时刻紧绷机构编制管理的弦。一是日常督查下发“督查确认单”。评估小组在日常督查的过程中,针对被评估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一式两份的“督查确认单”。“确认单”中明确被评估部门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整改要求。同时,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日常计分。“确认单”一式两份,经被评估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一份下发给被评估部门用于整改,一份编办留存,用于二次督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指标体系对应计分标准扣减对应项全部分数;对整改到位的,采取扣分减半的方式记入年度评估。二是年度评估综合汇总。评估小组对照指标体系,通过看、听、查、访等方式,确定被评估部门的评估分数。最后,评估分数与日常督查减分情况相结合,确定被评估部门的年度综合评估分数。 

    3、采取评估与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相结合方式。机构编制绩效评估管理工作,主要是以查为主。为进一步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区里采取“查”、“建”结合的方式,通过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实现更大发展。一是试行职能履行的年度报告制。被评估部门每年年末要将本部门一年内履行职能情况,包括已经履行、未履行和新增职能、待取消职能、需强化的职能、需弱化的职能、拟下放转移的职能以及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等情况,写成文字报告报送机构编制评估领导小组。二是试行职能审计制。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被评估部门职能履行年度报告,借鉴审计部门的做法,逐个部门进行职能审计,提出各部门职能调整或职能交叉的处理建议,按程序确定,并下达职能审计建议书。三是试行职能动态管理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以及上级有关职能调整的规定,对新增职能和调整职能事项,由被评估部门专题报告,机构编制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做出调整的决定,确保职能管理实现动态化。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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