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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委编办划定“三条红线”从严规范部门职责事项下放根治向基层“责任甩锅”
时间:2021-06-28  字体显示:  阅读:379次

近年来,成都市委编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明确要求,瞄准滥用“属地管理”“责任甩锅”等突出问题,坚持靶向发力、标本兼治,以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为根本,研究制定《成都市部门职责事项下放实施办法》,从严规范部门职责下放事项,助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努力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

一、划定事项红线,严控范围根治“责任随意放”。严格界定下放事项范围,明确职责事项下放的负面清单。一是确保减负实效,规定未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级明确的事项,一般不下放;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规定涉及新区、经开区和产业功能区与经济管理、产业发展、开发建设无关的事项,原则不下放;三是坚决令行禁止,规定上级明令禁止下放的事项,一律不下放。同时,全面落实成都镇(街道)“三张清单”制度,梳理形成涵盖97项具体事项责任分工的属地责任清单,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进入清单严准入”。

二、划定程序红线,严把程序根治“部门任性放”。坚持以基层诉求和工作需要为导向,围绕下放程序作出5个方面具体规定,明确非经部门书面申请、承接单位同意、市委编办受理,以及风险性评估、可行性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部门不得自行以内部文件、会议部署、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考核评比等形式,直接对基层职责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条条干预,严密防范部门任意以“属地管理”之名行“责任转嫁”之实。

三、划定监管红线,严管权责根治“放责不放权”。按照“权责统一、事权匹配、人事相宜”原则,提出8项权责调整和监督管理举措,根据职责事项调整内容,及时调整和适时公布相关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事项和权责清单,同步规定落实好人员、经费、场地和培训等相关保障措施,切实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确保下放承接事项落得实、接得住、管得好,有力有序推进向基层放权赋能。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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