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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多措并举”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时间:2020-10-23  字体显示:  阅读:398次
自全面启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以来,四川省南充市严格按照中、省相关要求,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按照“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通过提前谋划、先行试点、稳妥推进、严实督导,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加强领导,提升站位强责任。事业单位机构多、编制占比大、在编人员多,是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主力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面临巨大挑战。南充立足市情、实情,认真吃透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印发的《四川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迅速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加力加压、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负总责,事改领导小组强督导,主管部门负全责,涉改单位为主体,编制部门促协调,行业领域重配合”的联动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改革环境。 

二是提前谋划,冻结清理夯基础。南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特别是对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设置和管理,始终坚持从严从紧控制。早在2005年10月,结合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的管理实际,科学研判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趋势,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出了对经营类事业单位“空编全部收回、人员只出不进、全面冻结机构编制事项”的决定,并明确要求“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共同负责,执行到位,做到令行禁止。截止2015年底正式全面启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前,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仅9家,市本级及高坪区、嘉陵区、南部县、仪陇县等四个县(区)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归零”。为后期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赢得了先机,奠定了的基础。 

三是先行试点,积极探索谋路径。按照“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的原则,结合各县(市、区)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行业分布、发展潜力、职工意愿等实际,在2016年选择具备转制条件的“营山县建筑规划设计室”率先进行试点,启动了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同人社、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单位),从单位职工分流、国有资产移交、以往资质承接等逐一进行座谈、逐一进行摸排、逐一进行化解,研究细化了《营山县建筑规划设计室改制方案》,采取“外地专家出题,现场密封改卷,当场阅卷亮分,即时排序安置”的方式分流安置人员。同时将该设计室应承担的后续设计服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服务人员,确保人员不乱、工作不断。成功化解了“怕出乱子、怕丢帽子、怕没位子”的顾虑,实现了“领导肯定、部门认可、职工满意”的效果,为全面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落下了“关键子”,盘活了“满盘棋”。 

四是总结经验,集思广益定方案。及时总结试点的经验和做法,按照中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实际,通过召开各县(市、区)编办主任座谈会,向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国资等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反复研究、分析论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南充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方向和路径,回应了社会关切,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2017年,完成了南充市顺庆区建筑勘察设计室、阆中市机电提灌勘测设计队、西充县规划建筑设计室、营山县建筑规划设计室(改革试点单位)4个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2020年,完成了蓬安县蚕种场、蓬安县建筑设计室、阆中市名城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阆中商城物业管理所、阆中市教育印刷所5个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五是攻坚克难,注重方法保稳定。针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从事专业的特殊性和对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将现有人员按专业结构和技能水平分类登记、建档立卡,结合各领域人才储备和项目建设需要,与人社和各主管部门统筹思考人员安置预案,力争向重点领域定向分流一批、主管部门内部消化一批、个人意愿协商安置一批。建立反向评价机制,通过每月专项评估、发放调查问卷、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直插改革一线反向问效,倒逼工作落地落实,紧贴涉改机构和涉改人员收集改革评价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和抓好整改。不断拓宽改革途径,实行“一户一策”,集中攻关,分析研判转企改制、撤销、整合、并入国企、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多种改革途径,统一做好改革工作。同时积极向党委、编委领导汇报,争取支持,主动协调人社、财政、国资等部门,及时解决改革涉及的养老保险、人员安置、国资管理、土地使用等政策问题,做到了工作扎实,措施细致,保障有力。 

六是强化督导,确保进度促改革。建立月报推进机制,为高效推进改革工作,各涉改单位主管部门每月向县级编办通报推进情况,市委编办汇总各地情况每月按时向省委编办报告改革进度,针对重点问题坚持“一事一议,一事一策”制定阶段性推进措施,随时掌握改革进度。在年初“川东北片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座谈会”后,及时转发了《省委编办关于加快推进并如期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县(市、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验收清单》《关于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要求和完成标准。今年8月底,对5个涉改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完善建议,目前,已对涉改单位相关信息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调整,达到了改革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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