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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编办全面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
时间:2018-07-30  字体显示:  阅读:814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按照山东省编办部署,结合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试点情况,青岛市编办于2018年7月19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

    一是实现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全覆盖。全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2017年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做好试点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动态维护、完善和调整工作的基础上,将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且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全部纳入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范围,实现了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全覆盖。

    二是严格审定业务范围清单内容。按照要求,各事业单位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等各类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业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各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全面、真实、准确地梳理业务事项范围,确保不漏事项,不留死角。事业单位监管机关严格按照“一审”“二审”工作程序,逐项厘清清单内容,梳理、反馈相关问题,确保业务范围清单的全面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三是切实加强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确保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经依法核准后,将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高清单的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对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的事项,各事业单位要制定配套的服务标准和流程图,列明办理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内容,切实提高公益服务质量。(中国机构编制网)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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