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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三个拓展”加强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时间:2017-07-05  字体显示:  阅读:763次

四川省编办、审计厅立足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在总结近3年来机构编制经责审计经验基础上,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持续提升全省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水平再添新举措。

一是由经责审计向常规审计拓展。明确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和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中加强机构编制审计,并重点对超编进人、编外用人、未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吃空饷”等7个方面问题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了机构编制经责审计和常规审计在全省各级“双覆盖”。

二是由传统手段向综合模式拓展。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推广机构编制实名制等系统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机构编制数据、工资基金数据、社保数据的比对和综合分析;根据审计对象机构编制管理权限“量身定制”审计方案,重点加强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垂直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责审计力度;优化审计流程,突出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机构编制审计标准化文书、规程,提升机构编制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三是由联席会议向深度协作拓展。在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从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重点环节,对全省机构编制审计协作机制进行了统一规定,细化了审计立项、资源共享、政策解答、线索移交、问题查证、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阶段的协作方式,并明确了定期会商、联合培训、强化纪律等合作事宜,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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