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提高事业单位对印章管理工作的认识,昌邑市编办三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全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印章备案工作。以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契机,要求各单位一并提报单位印章备案表,备案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通过此次印章备案核查工作,对全市168家事业单位法人的印章所有、使用及管理情况有了基本的掌握和了解。
二是明确印章管理要求。与市公安局联合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对印章尺寸、印章刻制、备案及注销流程等进行了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办理各项印章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是把好印章刻制关口。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作用,将未进行法人登记事业单位名单通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事业单位刻制印章时,严格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证不予办理。并在印章刻制完成后及时做好印章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