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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注重三加强” 强化事业单位监管
时间:2019-04-28  字体显示:  阅读:977次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确保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昌邑市委编办从职能、绩效、信用三方面入手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事业单位“履职不走样”“工作上台阶”。

    一是注重强根固本,加强事业单位职能监管。事业单位的职能是其开展工作的基础。着力厘清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与市场和社会组织等之间的关系,督促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机构编制文件规定等编制业务范围清单,并严格进行审核、公布。及时监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对职能已调整的,随时督促事业单位进行变更登记,并更新业务范围清单。通过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绩效考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事业单位工作开展不缺位、不越位。

    二是注重提质增效,加强事业单位绩效监管。依托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采取年初提报目标、年底集中考核的方式,同时汇集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事考委成员单位中涉及事业单位绩效的指标,营造合力对事业单位全年的工作绩效进行监管。按照事业单位绩效优劣,分别将其评定A级、B级甲等、B级乙等、C级、不定等次等多个等级,并落实绩效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经费调整、机构编制调整及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五挂钩”,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督促事业单位主动提升服务水准和工作绩效。

    三是注重信以为本,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定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对事业单位在登记管理、账户管理、合同履行、纳税等多个方面的信用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落实结果运用,同时将结果推送市信用办,提高结果运用效力。对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未按时进行注销登记等多种情形的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异常信息名录。相关情况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市级信用网站、机构编制网站等进行公示公开,切实发挥负面典型的警醒作用,督促事业单位依法依规登记、诚实守信履职。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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