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邑市编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快配套政策制定,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指导,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确保法人自主权落到实处,充分激发了公立医院的发展活力。
一、突出规程引领,规范理事会运行。印发《昌邑市事业单位理事会运行规程(试行)》,明确理事会组织架构、主要职责、运行机制、运行评估等,确保理事会运行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协调指导两家公立医院召开多次理事会会议,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今年工作进行部署,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表决,充分行使理事会的决策权,使理事会决策运行渐入正轨。
二、完善配套政策,规范监事会运行。先后联合组织、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印发《昌邑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昌邑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监事会(监事)发现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昌邑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保障监事会(监事)履职工作规定(试行)》等配套文件,强化监事履职保障和履职评价,致力于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并依据《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对外部监事组织开展半年履职评价,提高外部监事对自身职责重要性的认识。
三、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公立医院运行。在公立医院按规定完成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建设后,机构编制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继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指导力度,推动公立医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协调两家公立医院优化学术委员会组成,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学术咨询建议,提高决策水平。组建公共关系委员会,助力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定期不定期到公立医院指导调研,了解新的运行机制下存在的困难,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商讨解决。充分发挥公务员外部监事的监督作用,对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主动靠上去,切实发挥作用。
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使两家公立医院逐步达到了权责明晰、政事分开、民主决策、科学运行的效果,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实现了医院的规范化、科学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