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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四调四促”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
时间:2017-10-26  字体显示:  阅读:991次

今年以来,昌邑市编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业务工作目标提报、教育类事业单位实地考评等各项工作,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从四方面调整实施方案,确保更好地指导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

一是调考评范围,促考评无盲区。将除去列入市直部门(单位)考评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范围,确保对事业单位的考评实现全覆盖,达到考评无盲区。通过考评,发现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履职尽责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促整改,督促事业单位不断完善运行管理。

二是调考评等级,促工作更积极。为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发展动力,推动单位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将考评等级由之前的ABC三个等级调整为ABCD四个等级,考评系数对应调整为四个档次,最高档1.0与最低档0.8之间差距0.2个百分点,突出优中选优、末位淘汰。结果运用对应调整,让事业单位更多地感受到不同等级间的政策差距,更好地达到奖优罚劣的效果,提高事业单位“争一流、争先进”的意识。

三是调类别划分,促考评更合理。进一步突出学校、医院的公益属性,将学校、医院单独成类进行考评,并结合学校学年度考核、医院年度考核等工作统筹进行考评,确保考评更为人性化。将两系统所属市直事业单位与其他系统相似事业单位合并考评,提高教育类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压力感、积极性,确保考评方式、考评结果更为合理。

        四是调否定情形,促履职更规矩。在去年的基础上,将“因工作不力,被市级及以上机关通报批评的”由否A情形直接确定为定D情形,强化单位的责任感。新增“未完成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等2条扣分情形,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约束力度,督促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履职,积极作为。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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