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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多措并举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率
时间:2017-03-03  字体显示:  阅读:881次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行为,昌邑市编办积极谋划,多举措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率。截至目前,昌邑市事业单位登记率接近80%。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核定单位职责。主动与事业单位进行对接,对成立时间较早、单位职责模糊或已发生变化的,引导其按照现有政策文件确定单位职责,并及时联系机构编制管理科室,为其核定主要职责,作为登记时宗旨和业务范围确定的重要依据。

二是做好工作结合,加强政策引导。将事业单位登记情况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等级确定的重要依据,对未进行法人登记的,直接进行“一票否决”,不确定为A级等次,无法享受A级单位相关政策待遇。将批复成立超过一年仍未进行法人设立登记作为清理“僵尸”事业单位的参考依据之一,督促事业单位尽快登记。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通过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事业单位在登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具备登记条件但仍未登记的事业单位,以正式文件反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限期进行登记,并向其阐明事业单位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转变事业单位登记不登记一个效果的错误理念,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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