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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强化措施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时间:2017-01-26  字体显示:  阅读:1060次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昌邑市编办坚持以加强监管为抓手,以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为目标,强化措施,夯实基础,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

一、加强日常登记监管。登记业务办理中严把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复核、发证“六大关”,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为,提高登记管理质量。通过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管,健全机制,强化执行,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二、开展年度报告公示。2016年6月30日前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需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进行2016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为1%-3%,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监管流程。以规范年度报告公示为突破口,积极开展跟踪问效、信用等级评定、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业单位监管新举措,加大监管力度,促进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

    四、确保监管工作实效。要求各事业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规范从业行为。将事业单位的日常登记管理情况纳入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及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不得评定为A级。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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