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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三举措”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率
时间:2016-08-24  字体显示:  阅读:1045次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行为,昌邑市编办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多举措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率。

一是及时主动催办,做好登记培训。对新批复设立的事业单位,及时通过电话进行催办,督促事业单位按完成登记。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UK 及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培训,使事业单位熟悉UK使用环境及操作流程。对登记存在的问题,及时退回,并进行电话催办,督促事业单位尽快完成登记。

二是加强科室联动,清理“僵尸”单位。与机构编制科联合开展“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将批复成立超过一年仍未进行法人设立登记作为清理“僵尸”事业单位的参考依据之一,督促事业单位尽快进行设立登记。将登记情况作为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的指标之一,对登记不及时的进行提醒,督促事业单位按时登记。

三是强化考核督查,提高登记自觉。将事业单位登记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考核指标,借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对登记不及时的事业单位进行提醒,并重申事业单位登记的重要性,切实转变事业单位登记不登记无差别的错误理念,极大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主动性。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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