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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4-10-27  字体显示:  阅读:2897次

昌事改发〔2014〕1号

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把任务落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全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时间表,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改革任务总体推进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跟踪了解和督查催办,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推进改革工作。

昌邑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3日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攻坚年。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要在中央、省、潍坊市和昌邑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潍坊市和昌邑市委、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二、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目录,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潍坊市确定的标准条件提出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并将分类情况上报省、潍坊市编办审核,上级审核同意后,按程序研究审定、印发执行。(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黑体字标明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三、加强改革政策研究。根据省、潍坊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文件,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框架体系,指导和推动全市改革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四、稳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省和潍坊市的要求,严格认定标准,从严控制范围,按时完成全市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认定和备案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在确保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两个不突破”的前提下,统筹研究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2015年底之前完成改革任务。(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深入推进中小学去行政化改革,逐步取消市属医院、镇街卫生院的行政级别。在医院、中小学开展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注意发现和研究共性问题,总结好的做法,为下一步推动改革积累经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一步明确转企工作程序和完成时限,强化主管部门的改革责任,结合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发〔2012〕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办法》(昌办发〔2013〕40号)要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考评范围,强化考评措施,加大考评结果的使用力度,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2014年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实现全覆盖。(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中央、省和潍坊市有关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和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研究与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工资保险待遇等配套政策。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根据中央、省和潍坊市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研究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负责)

    九、完善财政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相关措施,做好政策衔接。根据中央、省和潍坊市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具体办法,结合分类工作,完善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相结合的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单位发展的相关措施。(市财政局、市编办负责)

    十、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的措施办法。研究完善与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相配套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一、根据中央、省和潍坊市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研究我市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意见,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二、认真做好改革宣传和培训工作。按照适时适度,分业分级组织的原则,加大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公开宣传力度。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分别负责)

    十三、加强对全市改革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指导改革的合力。采取专题调研、个案解剖等形式,及时跟踪改革进展,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引导、试点先行、政策保障等多种途径调动各级各部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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