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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4-01-26  字体显示:  阅读:2815次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昌邑市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检察院

  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

  昌邑市公安局

  昌邑市司法局

  文件

  昌邑市财政局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邑市国土资源局

  昌邑市国家税务局

  昌邑市地方税务局

  昌邑市统计局

  昌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昌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昌邑市物价局

  中国人民银行昌邑市支行

  昌编办发﹝201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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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

  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人武部: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昌编办〔2013〕24号)规定,研究制定了《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昌邑市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检察院

  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 昌邑市公安局 昌邑市司法局

  昌邑市财政局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邑市国土资源局

  昌邑市国家税务局 昌邑市地方税务局 昌邑市统计局

  昌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昌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昌邑市物价局

  中国人民银行昌邑市支行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切实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定目的

  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发〔2012〕27号)和潍坊市编办《关于印发〈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潍编办〔2012〕149号),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履行职责、服务社会,努力提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根据评定结果对事业单位法人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

  二、评定方式和程序

  信用等级评定采取事业单位法人自查申报与评价主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申报。事业单位法人按照 《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指标,对本单位一定时期的诚信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2),经举办单位审核提出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见附件3)一并报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报材料中涉及获得信用相关奖项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要求自查申报的事业单位法人直接定为C级信用单位。

  (二)评价主体评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依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掌握的相关信息数据,对事业单位法人信用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评价主体量化赋分所依据的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杜绝随意性;对各事业单位法人的评价赋分情况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三)一票否决。根据《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等五种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A级信用单位。具体情况由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汇总、落实。

  (四)信用等级确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集、汇总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评价成绩,按照信用等级认定标准,结合“一票否决”情况,研究提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初步意见。召开联席会议,对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初步意见进行研究确定。

  (五)“诚实守信明星单位”评选。由联席会议从A级信用单位中评选产生“诚实守信明星单位”。“诚实守信明星单位”数量不超过参评事业单位法人总数的10%。

  (六)备案、公告。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按程序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事业单位法人举办单位备案,并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计分办法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其中,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评价权重为40%,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价权重为60%。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综合得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评价得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价得分。

  四、结果运用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并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评定为“诚实守信明星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授予“诚实守信明星单位”牌匾或通报表彰。评定为C级信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随时监控其信用行为。连续两次被评为C级信用单位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直至注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五、具体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对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的相关工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事业单位法人举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评定工作;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

  1、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2、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3、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需提交的材料

  附件1:

  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

  指标及评分标准

  指标分值扣 分 因 素扣分评价主体

  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指标(40分)宗旨和业务范围

  执行情况4宗旨和业务范围存在缺位或越位问题的4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办资金及资产情况4有抽逃开办资金行为的4

  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4

  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4登记管理信息未按规定公开的4

  未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备案或备案时未提供信息公开证明材料的2

  变更登记情况4变更登记不及时的2

  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未按时限要求将变更后的印章(签字)印迹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2

  年度检验检查情况4年度检验检查不合格的4

  未按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年度检验检查的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不认真的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情况4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的4

  未按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2

  故意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损毁后未申领新证的2

  印章及标牌使用情况4单位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2

  擅自加挂牌子的2

  擅自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2

  单位印章的印迹未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1

  法定代表人培训情况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4

  经督促后补训的2

  执业许可、从业资格情况4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执(从)业资格的4

  执(从)业资格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2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4违反规定接受捐赠、资助的(即接受不符合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捐赠、资助的)4

  违反规定使用捐赠、资助的(即使用捐赠、资助不符合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4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价指标(60分)账户管理及银行信用情况9无基本账户且不能独立核算的2人民银行昌邑市支行

  昌邑银监办

  市财政局

  未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2

  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6

  印章及机动车船牌照执行规定情况6未按规定刻制印章的6市公安局

  未按规定办理车船牌照的2

  未按时进行车船牌照年检的2

  社会保险缴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情况4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4市人社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败诉的2/例

  组织机构代码证

  使用管理情况6未按要求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6市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及时变更的2

  组织机构代码证未按规定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4

  国有资产产权

  登记情况6未按要求申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的6

  市财政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未及时变更的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未按规定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2

  收费许可及

  标准执行情况6未按规定申办《收费许可证》的6

  市物价局

  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制度,存在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问题的4

  《收费许可证》未按规定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2

  依法纳税情况6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6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有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6

  合同履行情况3履行合同存在问题的3/例市工商局

  营业执照、广告许可办理情况4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或未获主管部门批准投资设立其他企业的2

  未经广告经营许可擅自在有关媒体、载体发布经营广告的2

  申办土地使用证和勘查、采矿许可证等情况2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和勘查、采矿许可证的2市国土局

  建设项目

  立项审批情况2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的2市发改局

  民事、行政诉讼情况2民事、行政诉讼败诉的2市法院

  统计登记情况2未按规定进行统计登记的2市统计局

  司法公证情况2应公证而未按规定进行公证的2市司法局

  注:1、多个部门评价同一指标的,由各部门分别评价。

  2、扣分超过本项指标分值的,扣完该指标分值为止。

  附件2:

  事证第 号

  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

  评 定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报 日 期

  昌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1、“事证第 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相应的编号。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名称全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对应的印章。

  3、“法定代表人”,由现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4、“申报日期”,填写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当天日期。

  5、“自查情况”和“市级以上信用相关奖项”由事业单位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6、“举办单位审核意见”由事业单位法人举办单位按照要求据实填写,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评定成绩”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填写。

  8、“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意见”,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填写“拟评为X级”,加盖“昌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章。

  9、“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意见”,由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确认无误后填写“同意评为X级”,加盖“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信用评定专用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开办资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自查情况(诚信建设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0字以内)

  市级以上信用相关奖项

  举办单位

  审核意见(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执行力、承诺履行、服务质量、社会投诉等情况作出具体评价)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评 定 成 绩

  指 标分值扣分及原因得分

  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指标宗旨和业务范围执行情况4

  开办资金及资产情况4

  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4

  变更登记情况4

  年度检验检查情况4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情况4

  印章及标牌使用情况4

  法定代表人培训情况4

  执业许可、从业资格情况4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4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价指标账户管理及银行信用情况9

  印章及机动车船牌照执行规定情况6

  社会保险缴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情况4

  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管理情况6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6

  收费许可及标准执行情况6

  依法纳税情况6

  合同履行情况3

  营业执照、广告许可办理情况4

  申办土地使用证和勘查、采矿许可证等情况2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

  民事、行政诉讼情况2

  统计登记情况2

  司法公证情况2

  一票否决情况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有严重债务风险或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的

  有合同欺诈行为的

  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合 计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

  需提交的材料

  1、《昌邑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与单位信用相关的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从昌邑市机构编制网(http://www.cybb.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主题词:事业单位 信用 评定 实施细则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 10月16日印发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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