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战略部署,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编办〔2016〕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昌编办发〔2016〕114号),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于5月25日,通过“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了市水利勘测设计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柳疃交通运输管理所、市交通运输局下营交通运输管理所、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昌街道新村初级中学、北孟镇北孟小学、北孟镇畜牧兽医管理站、石埠经济发展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等10家事业单位,并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对其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通过实地核查,该10家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都比较规范,未发现问题。
特此通报。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