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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以年度报告为抓手强化事业单位监管
时间:2018-05-15  字体显示:  阅读:1098次

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昌邑市编办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为抓手,在第一季度下好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先手棋”确保全年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有一个好的开端。

一是做好信息公示,促更好履职尽责。下发通知,督促事业单位法人在3月底前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将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资产损益、绩效和受奖惩情况等信息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督促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强调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投诉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及时调查处理。截至3月31日,315家事业单位法人全部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报告公示。

二是做好变更登记,确保公示内容准确。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中的证书登载事项将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为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的准确性,要求事业单位在年度报告之前,全面梳理存在的变更事项,必须将应该变更的事项全部变更到位,并完成信息公开备案,才可启动年底报告公示工作。前三季度,共督促47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确保了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的准确性。

三是做好注销登记,确保单位底数清晰。以年底报告为契机,继续梳理已撤销尚未进行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督促其进行注销登记,确保监管系统中事业单位底子清晰。对早已超出注销登记时限要求的事业单位,向其下发《未按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告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注销登记,否则,将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把事业单位纳入异常信息名录管理。对因机构、体制改革等原因刚撤销的单位,提醒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启动注销登记程序,确保如期完成注销登记工作。

下步,事业单位监管机关将对所有单位的年度报告进行形式上的全面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信用等级评定等多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此外,还将开展年度报告公示抽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将下发法律文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将直接按规定纳入异常信息名录管理。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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