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昌邑市编办统筹考虑,务求实效,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一是修订指标,确保指标的合理性。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集修改意见,对各部门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修改。通过征求意见,对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物价局的评价指标进行了调整。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监管机构评价指标进行了重新修订。指标的修订使得评定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二是做好结合,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在评定过程中注重做好三个结合。单位自评申报与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发挥好主管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材料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选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检验单位提报材料的真实性;监管机构评价与联席会议评价相结合,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会同20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各自部门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事业单位法人信用情况进行评价赋分,保证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是分类管理,确保评定的实用性。根据评定结果将事业单位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被评定为A级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被评定为C级信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同时,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