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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探索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模式
时间:2021-07-30  字体显示:  阅读:493次

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昌邑市委编办主动转换工作思路,探索监管新模式,即以业务工作目标为主线,统筹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5项监管举措,及时落实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等5项结果运用,全力推动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一是定准业务目标,绘制一张全年作战图。坚持“不漏项缺项、不交叉重复”、服务大局的原则,将应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单位100%列入提报范围,要求提出的年度业务目标与全市总目标同向实施、同向推进,确保业务工作目标全面、饱满。同时,提报内容做好与单位职责、实有人员、实际运作结合文章,目标经过事业单位负责人初审、主管部门审核、监管机构复审三项流程,确保全年作战图绘制的具有实用性、针对性、指导性。

二是统筹5项举措,靶向开展事业单位监管。依托年度报告公示,对事业单位进行抽查“体检”,对存在问题的23家事业单位年报予以退回,指导其改正;分类别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次数,确保监管更全面;整合监管力量,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事业单位监管的协作配合,最大范围推动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监管力度,针对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不及时的19家事业单位,下达《限期登记通知》,并通报其主管部门;扎实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科学设置29个专业考核小组,对人事、机构编制、信用建设管理以及加减分认定分别由职能部门赋分,同时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市级领导及服务对象测评,确保各项得分公平公正。

三是落实5项措施,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将监管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各类评选表扬中优先推荐;与干部使用挂钩,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干部使用上予以考虑,在职级职数统筹使用上重点倾斜;与机构编制调整、经费预算挂钩,考核结果作为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给予机构编制支持;与市直部门考核挂钩,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确定为较差等次的,该部门当年度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通过“五挂钩”,形成层层制约、互相牵制的局面,进一步提升被考核单位的积极性和争先进位意识。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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