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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21-03-29  字体显示:  阅读:481次

昌邑市委编办持续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以检查对象全覆盖、监管贯穿全流程、督查角度全方位为切入点,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落实督查对象全覆盖。将涉及改革和职责任务调整的部门单位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检查对象无遗漏。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和党校培训课程,确保市级领导班子、科级干部、青年干部等全面了解《条例》规定,夯实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同时,结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向全市镇街区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放“五个一”(一封写给部门主要领导的信、一本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册、一张编办业务办理流程图、一张部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清单、一份部门“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函告制材料,进一步提升其依法履职意识。

二是健全完善体系,确保监管贯穿全流程。积极探索,将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落实情况备案制与跟踪问效进行有机融合。部门提出机构编制申请后,监督检查业务科室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对拟提交室务会研究的机构编制事项提出建议;编制文件下发后,督促部门践行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备案制,及时追踪了解已批复机构编制事项的运行情况;部门实际运转一段时间以后,通过跟踪问效等,对已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全力打造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闭环,有力推动机构编制决策落地落实。

三是丰富监管举措,实现督查角度全方位。围绕各级重点工作和决策部署,通过联合督导、日常监管等举措,对机构编制事项推进实施情况全方位监管。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事业单位监督检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等业务有机融合,深化开展机构编制大督导,对部门单位的改革落实情况、机构编制事项批复落实情况、履职情况等综合评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注重吸收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监管数据,全面评估部门单位履职情况。日常工作中,借力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通过专网、专人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实时监控,确保督查全面及时有效。同时,充分发挥“12310”监督举报电话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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