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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点发力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
时间:2019-09-29  字体显示:  阅读:777次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机构改革后部门运行状况及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昌邑市委编办通过开展机构改革督导评估、部门单位职责边界界定、规范“属地管理”等工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抓住“三定”规定落实重点开展机构改革督导评估。7月上旬开始,成立5个督导评估小组对镇街区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32个部门开展机构改革督导评估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实地查看部门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内设机构、人员转隶等4大项14小项具体事项落实情况,重点对改革后机构运行中出现的主要矛盾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意见建议30余条,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督促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二是聚焦部门单位履职难点,开展部门单位职责边界界定。统筹贯彻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重新明确25个部门的60项职责分工。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对30个部门3600余项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细化进一步密切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以强化公益属性为主线,重新修订109家涉改事业单位职责,进一步将行政职能与公益服务职能界定到位、精准定位,实现各司其职,防止行政职能剥离后,事业单位无事可干、无职可履。

三是破解镇街集中反映堵点,开展规范“属地管理”工作。7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重点对镇街区和29个职能部门进行调研,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问题,逐项研究确定非法采砂、秸秆焚烧、噪声扰民等51项市直部门与镇街区责任划分事项的工作运行流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先后4次征求镇街区及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并相应调整完善清单事项“说明书”“施工图”80余次,进一步明晰责、权、利,有效解决具体事务推诿扯皮现象,切实为基层减负。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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