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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聚力“三定”规定“核心点、难点、重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时间:2019-08-29  字体显示:  阅读:698次

部门“三定”规定制定确保机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抓手。昌邑市委编办在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中聚力“核心点、难点、重点”,集中呈现机构机构改革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聚力“核心点”,优化配置部门职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从严治党、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在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中予以体现,确保国家战略任务、地方重要建设发展任务实现“上下贯通”。在此基础上,突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在“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部分将“职能转变”独立表述为一项,明确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系统内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工作,涉及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均明确部门要依法承担划转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

聚力“难点”,科学界定部门分工。筹贯彻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共调整、理顺、规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5党政部门职责边界事项60。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对首批5个部门的1267项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细化进一步密切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对安全应急等难点堵点工作在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突出“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具体要求,明确部门要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安全监管职责不落空、监管无漏洞。

聚力“重点”,科学核定部门编制。在“三定”规定框架测算环节,全面分析部门职责调整变化、人员年龄结构、干部配备结构等数据,并结合机构整合后人员转隶情况,制定《昌邑市级部门编制和领导职数框架》,对全市党政部门编制进行优化整合和横向调剂,优先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服务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共盘活行政编制资源63名。同时,为新组建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部门留有空编,2019年分配用编进人计划1-2名,用于引进专业和紧缺人才,确保新机构高质量开局。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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