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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 “三突出”把好“三关”保障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时间:2019-04-26  字体显示:  阅读:717次

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昌邑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紧盯时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稳妥完成机构组建、人员转隶、部门“三定”修订等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机构改革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一、把好“机构关”,突出目标任务,优化机构改革运行机制。成立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按照上级改革要求,结合昌邑实际制定了《昌邑市机构改革方案》《昌邑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等,统筹各个环节,联动促进改革。制定周密的组织实施计划,深化改革协调小组会、常委会、全委会、机构改革动员会和人员转隶会议,集中召开、压茬推进,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根据《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机构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新组建或调整设立了11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公文管理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启用市委有关工作机关印章的通知》等,机构挂牌、印章使用、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已于2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二、把好“人员关”,突出规范有序,人员专隶工作平稳推进。充分认识做好人员转隶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全力做好“工作推进和涉改人员利益保障”结合文章,严格按照专隶时间和程序要求,扎实开展转隶工作,人员转出机构与转入机构相互沟通,确保无缝衔接。对专隶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真正做到人员融合、工作融合,确保新组建的部门事有人接、活有人干。

三、把好“三定关”,突出细致严谨,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充分认识部门“三定”是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的必要环节,准确把握进度,挂图作战,动态调度,销号管理。一是统一部署,压茬推进。组织召开“三定”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理顺工作流程,确保涉改部门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的无缝衔接。二是明确要求,统一标准。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意见》,明确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设置。一把尺子量到底,从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使部门“三定”规定科学合理。三是全员参与,强化责任。成立“三定”审核小组,与涉改部门进行“一对一”对接,汇总问题,集中讨论,共同解决。按照专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办务会成员集中讨论和市级领导审阅的程序,对部门 “三定”规定进行审核,确保 “三定”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高质量完成。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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