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体制改革>体制改革
昌邑市破解“三大难题”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时间:2017-08-08  字体显示:  阅读:1302次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昌邑市深入领会文件精神,锐意创新,积极探索,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三大难题”,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实地调研,破解“改革方向不明”的难题。通过实地调研、分批座谈等方式,全面摸清我市各类执法队伍的执法种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建立《昌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计表》,梳理每个机构的具体执法内容和执法依据。同时,结合权责清单,摸清相应的权力事项和职责边界。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工作目标,研究制订了《昌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为改革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破解“改革推进不力”的难题。昌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改革重点、改革方向、改革时限等。市编办作为牵头部门,把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成立调研组、指导组等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定期调度,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盘棋思想,为改革提供了保障,扫清了障碍。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破解“改革效果不好”的难题。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要求,将未纳入保留范围的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市统计执法稽查队、市规划执法监察大队3支执法队伍先行调整规范,将其承担的行政执法权统一归并到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权集中,对未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单设执法队伍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劳动监察等领域结合机构编制专项督导进行调研论证,确保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通过探索部门内部综合执法,为改革提供了借鉴,奠定了基础。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Copyright© 2011-2015 昌邑市机构编制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03751号 技术支持:天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