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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三推进”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时间:2017-06-28  字体显示:  阅读:1002次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分类是基础,改革是目的。自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以来,昌邑市编办立足于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不断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一是推进“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优化机构编制资源。2013年以来,昌邑市编办就把清理“僵尸”事业单位作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梳理“僵尸”事业单位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共撤销事业单位31家,整合调整事业单位29家,规范事业单位主要职责112,收回事业编制367名,向教育、卫生、民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补充编制335名,通过“一收一放”、“撤一建一”等举措,实现了“清僵尸、顺资源、增效用、添活力”的目标。

二是推进不同类别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把握“先易后难、逐个突破”的原则,统筹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专题调研掌握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编制、在编人员等基本情况,提前做好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准备。完成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核定备案工作,将编制审批制管理改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加强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梳理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清单,坚持“一户一策”思路,探索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制定改革方案。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把握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分类实施,积极推进,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审核中充分考虑部门(单位)工作量、编制实有等情况,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不再通过增加编制的方式予以支持,已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服务事项,不再新设事业单位承担。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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