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体制改革>体制改革
昌邑市编办四举措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时间:2017-03-22  字体显示:  阅读:1043次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去年以来,昌邑市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确角色定位,坚持深入调研、充分沟通、稳慎操作、细致审核,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明确申报范围。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提报的购买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并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与各自职责任务相一致,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相对应。确需购买服务岗位,要本着精简节约、优先补充急需岗位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实有在编人员等情况,从严分类测算。 

二是严格审核标准。一方面,从购买主体是否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资格、购买项目是否属于该购买主体的职责范围、购买内容是否属于指导目录等方面入手,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相关条件的资金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另一方面,对新增的公共服务事项,适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尽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原则上不再新增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第三方面,凡列入指导目录并已安排财政资金的事项,均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暂时未纳入目录但确需购买服务的事项,会同财政部门核准后实施。 

三是完善协调机制。审核过程中,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管理联动机制,加强购买服务事项各环节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内部信息、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改革经验、热点信息等,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培养政府购买服务意识,努力为政府购买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Copyright© 2011-2015 昌邑市机构编制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03751号 技术支持:天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