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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加强事业单位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运行
时间:2016-03-01  字体显示:  阅读:2291次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昌邑市编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多方面、多举措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不断规范事业单位运行。

一是年度报告要求再严格。对年度报告公示的填写内容制定统一模板,确保提报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对提报的内容重审查、严把关,突出年度报告的严肃性;对换发新证时间进行规定,确保换证的及时性、有序性。

二是法人登记行为再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对事业单位登记行为再规范,全部推行网上登记,设立、变更登记于文件批复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已合并或撤销的事业单位明确注销依据、程序等,限期完成注销登记工作。

三是绩效考评监管主体再扩大。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实现全覆盖,对事业单位的考评包含平时考评和年底实地考评两种方式,并将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两代表一委员”评价、主管部门评价及单位互评结果等一并纳入评价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对事业单位行为进行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运行。

四是信用等级评定激励约束作用再强化。根据事业单位的日常信用建设情况,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其诚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根据评定结果对事业单位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同时,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形成各项工作互相影响的格局,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履行职责、服务社会行为的常态化。

五是联席会议联动作用再突出。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等各项工作时,充分征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对年度报告完成情况、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及各项专项检查情况定期形成材料,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传阅,形成信息互通互用的局面,共同规范事业单位行为。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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