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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步走”做好职能运行监管推动部门主动履职
时间:2023-12-25  字体显示:  阅读:105次

昌邑市委编办积极探索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提升职能运行监管质效,积极推动部门高效规范履职。

一是细化监管指标,构建监管体系。制定监管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总体设计。印发《昌邑市2023年度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方案》,将76个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在监管指标上,对机关职责履行、机关运行、权责清单管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4方面开展全链条跟踪监管评估。明确监管职责,印发《关于提报2023年度核心业务目标的通知》,梳理部门单位工作任务,逐项形成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部门单位408条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88条创新工作目标。建立机关职能运行日常监管台账,通过开展随机监管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调研评估,调度工作进度,全面掌握机关总体运行和履职情况。

二是拓宽多维渠道,赋能科学评价。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将议事协调机构专项监管列入年度监管评估重点内容,根据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评价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综合考虑各成员单位对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情况、部门间协作配合、主动担当情况,对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进一步增强牵头部门组织工作的主动权,充分调动配合部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组建职能运行“信息员+专家”制度,信息员、专家由市直相关、镇街等部门单位按要求从本系统或有关企业、协会、研究会、高校、新闻单位推荐产生,侧重专业性。目前,已组建涵盖16名专家和25名信息员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智力团”,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助力。全面征求“两代表一委员”评价意见,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部分职能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全面收集外部评价意见,切实提高评价合理性与广泛性。

三是聚焦监管重点,提升监管质效。加强与12345热线联动,全面梳理层层转办、责任空转和擦边退回、相互推诿的工单,全面厘清职责争议事项主办、协办部门职责关系,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事项处理到位。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频次,找准履职短板,助推高效履职。明确重点领域,促成监管合力将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情况纳入职能运行监管内容,对8个市直部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职能运行专项监管评估,从职责履行情况、内部运行情况、外部协作情况,以及联络机制、工作协商、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等相关机制完善情况等方面,征求司法局和市政务服务热线运行中心对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情况的评价意见,督促部门履职尽责,充分激发部门间协作配合效能,形成工作合力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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