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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时间:2018-12-25  字体显示:  阅读:851次

近年来,成都市编办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在继续“严控”的前提下,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主动围绕大局中心履职担当,聚焦中心大局转理念,提升服务保障大局中心的能力水平。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破除传统思维定势,以创新手段破解改革难题;坚持协调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改革与管理等各方面关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度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力,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使用效益。

第一,坚持“两个着力”。一是着力找准机构编制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三大职能为重点,紧扣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大局的敏锐性、精准度、执行力。二是着力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转变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打破惯性思维,从批机构、批编制、批职数等琐碎的事务性操作转变到行政体制改革的“行棋布局、排兵布阵”上来,将工作重心聚焦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以创新意识引领管理方式的转变,积极推进职能运行评估,探索制定编制配备标准,改变传统的“参照加估计”“协商加平衡”“讨价还价”式的简单粗放工作方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从模糊管理、粗放管理向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转变。坚持保应急、动态用编,凡是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大任务,按编随事走的原则,实行动态用编、事重加编、事去减编、任务完成收回编制。

第二,用好“四个手段”。一是以“控”把总量。对部门提出的增加机构、增加编制等诉求,要加强对部门职能职责变化和工作任务饱和度进行认真评估,职责无明显增加的部门不得新设内设机构、新增编制;确需增设机构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撤多建少”原则设置机构;确需新增编制的,以挖掘内部潜力、调整结构为主要手段,所需编制原则上在部门内部调剂解决,不产生新的增量。除公招、遴选、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及随军随调家属调动安置外,冻结从成都市以外调动进人到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二是以“减”腾余量。坚持向管理要编制,通过职能评估,合理调减职能减少或弱化部门的机构编制,统筹研究核减收回编制、按比例收回编制、内部挖潜编制和动态调整编制的具体措施。坚持向改革要编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布局、撤并整合事业机构、转企改制等及时核减收回编制;通过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精简下放权力事项、调整取消审批事项、整合机构职责及执法队伍等逐步减少机构编制;通过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等减少用编需求。三是以“调”保急需。立足全局考虑,着眼重点,统筹调剂,优先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总量内重点保障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需要。四是以“督”强约束。一方面,善于借势用力。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四个纳入”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市委督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和选人用人检查内容,强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效力。另一方面,勤于苦练内功。围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等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在督查内容上不再局限于上级布置、上行下效,而是切实将监督检查嵌入到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推进的各个环节,以督促管,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落实、规范管理的作用,为机构编制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第三,提升“三化”水平。从按部就班的机构编制微观管理,向“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宏观管理转变,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手段,不断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一是定“标准”,提高科学化水平。借鉴教育、卫生、环保等事业单位人员配备标准的做法和领导职数核定标准的做法,科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这样既有利于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也方便上级监督下级,更为重要的是防止部门(单位)之间上下、左右攀比。二是订“程序”,提高规范化水平。制订规范严格的人员编制配置程序和管理制度,突出机构编制的龙头地位,落实机构编制工作的“三个一”审批制度。近几年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机构编制前置审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市外进人“冻结令”、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行政机构编制和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机构编制联席会议制度、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规范,建立起了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联动机制,在规范化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管“职能”,提高法制化水平。为突出职能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评估工作,以编委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评估制度的通知》,在分行业分系统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要素基础上,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评估工作,以评估促进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切实改变机构编制“一核定终身”现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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