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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编办搞好“四个结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时间:2018-04-10  字体显示:  阅读:836次

去年以来,河南平顶山市编办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格局,搞好“四个结合”,有效促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提升。

一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相结合。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办内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切实做好“废、立、改”工作,修订印发了部分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事项编委会统一管理等规章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科列席编办主任办公会,凡研究机构编制和人员入编事项都要求监督检查科科长列席主任办公会,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予以纠正,并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定化水平。

二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联动审批相结合。积极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联动审批,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联动审批的意见》要求,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结果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做到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定期对账、逐项整改销号。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区别对待,落实整改,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控编减编专项督查相结合。把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基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去年,平顶山市编办会同组织、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编制人员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各单位编制、人员和工作关系底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单位逐步整改,进一步严肃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工作纪律,提高了行政效能。

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加强部门联动相结合。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机构编制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度末,各相关科室将本季度人员入编事项整理列表提交监督检查部门进行监督核查。会同审计部门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开展了部分县(市、区)领导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管理、按编制核定人员经费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严格按规定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发挥了机构编制审计监督作用。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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