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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创新实行“三三工作法”助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
时间:2015-10-28  字体显示:  阅读:2478次
   为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事业单位诚信意识,昌邑市编办创新工作举措,实行“三三工作法”,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

一是着力构建“三个体系”。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出台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制度保障;不断完善评价体系。下发文件,对评定范围、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确保评定工作有序开展;不断优化指标体系。评价指标分为监管机构评价指标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价指标两部分,另设置五类“一票否决”情形,对事业单位信用相关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升评定的科学性。

二是注重做好“三个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考虑评价指标分值和“一票否决”事项,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的信用等级;日常评价与集中评价相结合。日常注重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的汇总,突出对法人证书、印章使用等情况的监管,每年4月份集中对事业单位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事业单位自查申报与监管机构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价相结合,多角度对事业单位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保证评定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是结果落实“三个挂钩”。与事业单位社会影响力挂钩。评定结果确定后,立即形成正式文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昌邑市机构编制网、潍坊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扩大事业单位的社会影响力;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纳入绩效考评“信用建设情况”考核范围内,不同等级分别对应不同加减分,体现评定结果对事业单位绩效的影响;与日常监管挂钩。评定结果纳入日常监管范畴,不同等级单位分类管理。针对事业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被评为C级信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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