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动态
昌邑市委编办坚持三项原则做好事业单位监管
时间:2023-07-25  字体显示:  阅读:197次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有效推动事业单位服务效能,昌邑市委编办从服务着手,做好监管融合文章,靶向精细化监管事业单位,助推全市事业单位履职更到位、活力更彰显。

一是坚持“主动服务”原则,让监管更有温度。转变工作方式,对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由被动受理申请转为主动提前介入,电话及时沟通举办单位及时协调办理,一次性告知登记时限、所需材料及要求,确保单位按要求办理到位。建立监管单位、举办单位、办理单位工作人员微信群,畅通平台呼应渠道,及时解答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操作障碍,保障业务办理的流畅性,实现一次性办结。按照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划转、分立、改制等情况,及时梳理出需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名单,做好监管台账,分类动态调整,做到底数明、情况清。

二是坚持“融合监管”原则,让监管更有广度。修订完善《昌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事业单位监管工作适应新形势,保障新发展。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联席会议联合监管职能,注重做好监管融合文章,对事业单位存在的不按时登记以及年度报告、财务管理、证书使用、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或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信息互联互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严重的事业单位将直接纳入异常信息名录,列入失信从严惩戒“黑名单”。充分利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登记监管等方式,形成事业单位全面监管格局,确保事业单位履职运行

三是坚持“靶向监管”原则,让监管更有深度。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章程,并以事业单位章程为主轴线,全面开启事业单位靶向监管工作。对章程中明确的党建引领、业务宗旨范围、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各方面内容进行梳理,作为开展日常监管、绩效考核业务工作目标提报及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细致了解事业单位运行现状,对事业单位做出科学的定性评价,确保事业单位履职依章程展开,随章程而完善,并结合工作开展及时修改完善章程,切实发挥好章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Copyright© 2011-2015 昌邑市机构编制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03751号 技术支持:天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