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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以“三个坚持”为抓手 做实全流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时间:2022-05-31  字体显示:  阅读:569次

近年来,昌邑市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流程监管入手,不断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切实提升绩效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从而推动全市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一、平时考核坚持用好“五个平台”

平时考核注重依靠日常监管收集扣分情况,同步做好党建和业务工作季度考核,确保全方位、多维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

一是用好年度报告公示平台。事业单位通过年度报告“晒”出自己的相关信息确保公示率100%的前提下,落实好监管机构与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的双重监管。监管机构通过抽查及社会反馈情况,酌情对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成绩给予扣分或者否优处理。2021年,通过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抽查“体检”,对23家存在应变更未变更、年度报告书填报不及时不规范、证书超期等问题的事业单位作出相应扣分处理。

二是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创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提升”工作,将抽查比例由2%提升到9%,抽查次数由2次增加到4次,一次专门开展年报公开抽查,另外三次分别对已登记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党建、业务工作等情况开展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总成绩。截至目前,已有7家事业单位因抽查发现问题登记在册,下步将视整改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三是用好联席会议监管平台。健全事业单位监管联动机制,修订印发《昌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18家成员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情形再次明确,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联合开展涉及财务管理、证书日常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形成共同监管格局,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事业单位将直接纳入异常信息名录,列入失信从严惩戒“黑名单”,年终考核结果否优否良。自联合专项检查开展以来,10余家事业单位因证书使用不规范受到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四是用好日常登记监管平台。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关于完善审批监管协调机制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流程再造工作方案》,对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监管机关三者的工作职责予以规范、明确,健全沟通、协调和配合机制,确保登记、监管的有效衔接。对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不及时的事业单位,下达《限期登记通知》,并通知其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登记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目前,已下达《限期登记通知书》19份,登记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五是用好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平台。科学设置多个专业考核小组,负责本组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评定,每个专业考核小组每季度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成绩,对相关得分负责。

二、年终考核坚持“一条主线、两项突出、三个依托”

年终考核注重找准定位,突出重点,搞好结合,全面提升考核精准性。

“一条主线”:即以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为主线,年初对事业单位提报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任务、工作创新创优目标进行审核,对目标制定不全面、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联系不紧密、创新工作不突出的,直接扣减业务工作目标得分。专业考核小组严格对照业务工作目标实施考核,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度、贡献度特别突出的,考核系数按最高档次确定,其余依次递减,将业务工作目标的“风向标”作用贯穿全年。

“两项突出”:突出党建引领。适度提高政治思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纪律工作四项党建指标赋分比例,参照主管部门党建工作考核成绩确定赋分系数形成党建指标成绩,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突出贡献度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三个模式”创新提升、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企业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对全市经济发展工作有突出贡献且无不良影响的事业单位,直接评为“优秀”等次,对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工作完成不力、违反相关规定的事业单位,直接定为“较差”等次。其中,在2020年度绩效考核中,1家事业单位创新做法受到省委表彰,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三个依托”:依托职能部门。在征求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主管部门“一票否决”意见基础上,对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负面报道、服务企业6项加分项和10项减分项,分别由21家职能部门进行认定,确保各项得分公平公正;依托评价对象。邀请市级分管领导、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评价,从各自角度对事业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以及服务质量、效率、态度等进行评价,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更加贴合实际;依托科学分类。按照事业单位行业属性、专业特点,将纳入考核的事业单位划分为党政综合、经济服务、民生保障、教体文卫、资源环境和镇街区6大,每类分别按比例划分考核等次,确保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公正。

三、结果运用坚持做到“两个注重”

兑现考核奖惩、合理运用考核结果是绩效考核的“生命线”。

一方面,注重“以考促改”。全面收集整理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好评价结果确定及问题反馈,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2020年度考核中,共向310家事业单位反馈业务工作目标定位不高、工作缺乏创新突破、未进行法人登记等问题500余条,并督促其限期开展针对性整改,取得较好效果。2021年度业务工作目标提报的创新工作量较上年大幅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截至目前已提升9%,真正强化了事业单位规范履职和创先争优意识。

    另一方面,注重制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使用、机构编制调整、经费预算、市直部门考核“五挂钩”,形成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其他工作层层制约、相互牵制的局面。对2020年度绩效考核确定为先进的47家事业单位分别给予增大事业单位人员优秀比例、政策允许范围内编制予以支持等奖励,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被考核单位的积极性和争先进位意识。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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