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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坚持“九个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时间:2014-04-14  字体显示:  阅读:2084次

  自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来,昌邑市编办本着“规范、严谨、务实”的态度,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坚持做到“九个到位”,确保了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学习汇报到位。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专门就改革的相关精神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学习,切实做到先学习、先领会、先把握。同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在党政联席会议、编委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印发《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邑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改革工作。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潍坊市的工作配档表,在征求有关领导和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昌邑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方法步骤、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

  三是调查研究到位。我们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组成调研组,到市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政府食安办和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座谈,了解机构编制、人员、资产、负债、非税收入、财务经费等方面的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报告经与部门沟通后呈报改革领导小组有关领导,使领导小组成员对改革涉及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是文件方案到位。《关于报批〈昌邑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经潍坊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昌邑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先后下发了《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组建昌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理顺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这些文件为调整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是体制调整到位。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这次改革的重点。我们在将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有关机构整合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管职责的整合,切实落实关于实行集中统一监管、责权相统一的原则要求,充分调整理顺改革各相关部门体制,强化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共同维护市场统一开放和公平诚信的合力。

  六是职能整合到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就是整合、统一、加强。改革中,我们优先注重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的整合,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做到机构在哪里,职能和责任就在哪里。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把体制改革与职能转变结合起来,把整合职能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既通过改革解决过去多头管理的体制弊端,也做到切实把以前没有做或没有做好的空白领域、薄弱环节真正监管起来。

  七是编制使用到位。在充分考虑药监、工商、质监工作特点,并多次与潍坊市编办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机构设置和编制的划转重点把握三个原则,使机构编制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一是参考潍坊其他县市有关情况;二是工商、质监部门划转编制与总编制比例相近;三是充分考虑工商、质监、药监部门改革后承担工作任务情况,强化药监职能的同时也不削弱工商、质监力量。

  八是人员划转到位。为避免机构空转,我们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在前期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基础上,按照“编制随职能划转,人随事走”的基本原则,确定划转原则,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划转人员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后人员立即到岗到位,业务培训迅速跟进,避免了出现监管空档,防止造成工作脱节。

  九是后勤保障到位。我们会同财政局,及时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全市财政预算,保证工作投入。对于新组建的市检验检测中心和镇街食药所的办公场所,结合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活动提前予以预留;对于涉及改革需整合的有关设施仪器及早进行清理登记,执法车辆、办公经费、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资金补贴等提前协调到位,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后能够立即开展工作,实现监管工作的平稳交接。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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