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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坚持“三个一”助力基层治理
时间:2023-07-24  字体显示:  阅读:224次

为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昌邑市委编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三个一”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实现基层资源要素集聚整合,推动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这一旗帜,创设组织框架。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为契机,划分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在城市社区,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体系和“网格长-网格监督员-专职网格员-楼栋长”四级治理体系,统筹推动104个市直单位、4847名在职党员下沉社区网格开展服务。在农村社区,比照城市社区完善“乡镇党委-社区党委-乡村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和“网格长-网格监督员-专职网格员”三级治理体系,以“七有”标准打造网格阵地全域标准化提升工程,真正解决群众难题,提升幸福指数。

二是坚持执法属地这一方法,搭建高效平台。在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合办公,作为指挥枢纽,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协调、指挥、配合等工作,强化对交通运输、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领域派驻执法机构的属地管理,进一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对派驻镇街的执法队伍实行“双重管理、以镇街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执法案件移送、综合执法首问责任、综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实现“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快速响应机制,合力查处住建、规划、水利、电力等领域违法案件数十起。

三是坚持权责清晰这一标准,理清分工边界。以减轻基层负担、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针对县乡两级在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责任界定不明的地方进行全面梳理,尤其是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职责分工,完善镇街职责任务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同时,针对可能存在的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的问题,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向镇街交办事项准入制度,为基层减负松绑。(撰稿人:刘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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