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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做好“三篇文章”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质效
时间:2023-04-28  字体显示:  阅读:277次

为推动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昌邑市委编办聚焦提升部门单位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明确目标导向,推动精准履职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挂钩,在综合考核中单独设置“核心业务目标与职能运行情况”考核指标,按照“年初报目标、年中报进展、年底报成效”的思路,组织76个机关事业单位在研究梳理部门职责、年度任务、预期目标、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核心业务目标504项。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范围,从权责清单应用、部门内部运行、外部协作配合等方面评估履职情况,推动部门将权责清单执行贯穿到内部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推进部门全面依单履职尽责。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全面了解情况。聚焦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照“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责,组织对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16个部门开展日常综合监管,对市医保局、市人社局等7个部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管,督促指导部门全面高效履职。在以往听汇报、看资料等常规监管方式基础上,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增加现场查看、随机调查、个别访谈等环节,确保监管结果更加客观精准。随机到市发改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个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对提报的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座谈了解,并现场查阅常规业务目标及创新业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掌握机关职能运行情况,听取部门在职能运行监管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是聚焦多维监管,拓宽监管渠道。组建涵盖16名专家和25名信息员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智力团”,调研、提出部门职能划转后工作有待进一步理顺、多部门联合监管职责不够清晰等16个问题,均已明确措施并按时解决,有效解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够及时、解决问题思路不够开阔等问题。印发《昌邑市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联动共享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11个部门列入联动部门,拓宽监管渠道,发挥联动部门职能优势,共同发现部门履职存在问题,合力研究提出可行对策,有力推动部门履职效能提升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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