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昌邑市民生基层建设的进程中,建立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是一项强基固本的工程。为建设好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增强其功能价值,市编办采取三项措施,保证基层民生建设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层民政建设
为各镇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分别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确保各镇街区民政工作中关于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等方面政策落到实处,使各基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实现有人办事、按章程办事,从而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效能。
二、加强沟通协调, 保障基层工作开展
与各镇街区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沟通,保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从而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等民生事项落实到位。
三、加强人员配备,提升基层服务质量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市民政工作实际需要,核定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为股级全额事业单位,为其配齐配强编制人员,在入口上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其服务水平,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真正发挥助力基层民生事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