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昌邑市编办实行“三抓三强化”,有效的促进了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抓学习,强化落实。通过集体学习、宣传栏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引导,使全体机关干部深化对抓落实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动力、增加压力,真正将“抓落实是本职、不抓落实是失职”的观念固化于心,始终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高度的使命感,落实中央、省、市的指示精神不打折扣、不走样。
抓具体,强化责任。执行“年有要点、月有计划、周有调度”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科室依据职责、业务分工,分别编制存在问题工作、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四张清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执行水平。优化完善机构编制审核审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5项工作规范和3项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规则、标准和时限,力求办事流程更加简洁清晰,科学合理。
抓持久,强化督查。健全完善《内部督查制度》,确定了决策、政令、转办、专项4项督查的主要内容以及登记、拟办、承办、催办、办结5个督查的主要程序,制定《督查事项登记表》,详细登记督查事项内容、领导批示、承办科室、协同科室、工作进度、工作结果和完成时间,指定综合科负责各项工作的督查,及时跟踪进展情况,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机构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流程,设立领导信箱、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