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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三高行动 ”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效
时间:2024-07-25  字体显示:  阅读:174次

 为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昌邑市委编办“高位推动、高效摸排、高质督导”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违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明确三条线,高站位谋划部署。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主线。召开专题会议,紧紧围绕《通报》精神和要求,进行周密部署安排,精细筹划准备,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路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围绕《通报》中的4方面问题,逐项梳理、逐一分析,明确自查重点和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思路清、方向明。下发专项自查通知,督促部门(单位)根据机构编制问题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及问题整改台账,提升自查工作质效。三是压实责任,明确行动标线。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的协调配合,对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点进行答疑解惑,统一工作标准。

 抓好两方面,高效率定位问题。一方面,部门(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扎牢机构编制纪律“红线”。结合工作实际,对照《通报》中的4个方面问题开展排查,确保发现问题不回避、查找问题不遗漏。另一方面,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全面梳理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三定”规定情况,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隐患点。同时,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预警作用,加大对超编进人、违规配备领导干部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并依托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表,对“事业单位长期不进人、空编率较高”等事项认真梳理,多管齐下确保问题找准找实。

 念好三字诀,高质量督导评估。一是清单“准”。坚持“有问题抓整改,没问题抓预防”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部门(单位)提报的自查报告,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反馈,形成问题清单,作为开展实地核查的重要依据。二是实地“看”。成立两个问题实地核查小组,选取部门(单位)开展实地核查,通过查看工作总结、部门工作通讯录、干部任免文件等了解部门实际运转情况,以督查发现问题,进一步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按“三定”规定落实机构编制事项。三是整改“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现场反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交流沟通情况,了解问题原因,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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